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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于文博北楼713统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8:58 




 

 

为强化共产党员的信念感与责任感,5月14日文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于文博北楼713统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会议初始,祁龙勃向大家介绍了本次会议的内容,并指出每个共产党员都要熟读《中国共产党章程》,要做有理想、有信念、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争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文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共产党员的权利有: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共产党员的义务有: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本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强化了支部党员们的责任意识,而且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磨炼自己的意志,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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