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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2023年公开教师招聘公告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29日 20:29 




为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登封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计划招聘教师165名。为保障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5名,其中职业中专招聘5人,普通高中招聘75人,乡镇初中招聘85人。招聘岗位共分为20个科目,33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四肢健全。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岗位所需条件分为两类,分别为:

1.普通高中、乡镇初中岗位: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院校均不含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持有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制专业,其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一致;年龄限定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职业中专岗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年龄限定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五)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六)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如果出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其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考生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不允许更改。

(七)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s://410185.zgacc.com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2023年6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度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2023年6月15日17:00

招聘组织部门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报名要求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

初审通过后,请自行打印《登封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3.现场资格确认及缴费

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23年6月16日17:00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登封市社区学院(登封市守敬路和崇高路口西北角)

(1)资格确认。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自行打印的《登封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连同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先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前补齐相关材料。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报考普通高中、乡镇初中岗位必须提供,职业中专岗位可暂不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仅限报考职业中专岗位提供)

5)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提供);

6)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仅限报考职业中专岗位提供)

7)个人承诺书(附件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审核无误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加分人员需在资格确认环节提交年度考核表(两年)、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等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促进文明行为,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分人员出具的服务基层的证明和个人承诺书需提交原件外,其它原始材料只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微信或支付宝),并将《登封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缴费处留存,方为报名成功。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未通过、未缴纳笔试考务费(不含免缴费人员)或未在缴费处留存确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报名环节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与拟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5:1,如果达不到5:1,经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考生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2022年6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教学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学技能测试环节中出现同一岗位多个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同一岗位的多个考场教学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平衡。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为闭卷,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2.教学技能测试

(1)教学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该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试主要以试讲、答辩方式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思考分析问题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4)教学技能测试时因人员缺考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人员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进入体检环节排名依次递补,只递补两次,第二次递补后如有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对末位考试成绩并列考生加试一场教学技能测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考察

根据进入体检环节排名和结果,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待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未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在原报名地点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或拟聘用资格。报考职业中专岗位的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五、其它事项

(一)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期间,考生需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政策咨询电话:0371-62831802

纪检监督电话:0371-6288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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